前两天惊闻“倒卖游戏币要交税了”。
我拜读了一下税务总局给的指示,真是被雷的不轻。网游虚拟物品是否是法律上有效的私人财产还没确定,倒卖需要交税的指示居然先出来了。
另外,这个税收是否合理也让我颇为困惑。国家收税,本来是为了能够集中力量进行相应的服务,比如交易税用于支付管理需要用的成本;车船税收用于建设道路;个人所得税用于平衡贫富差距,建立社会保障体系。虽说我们在执行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,但是目的总归是明确的。而现在虚拟物品交易毫无保障,提供服务的是5173、淘宝这些商业网站,国家既不负责,也不提供服务,倒是急忙的收起买路钱了。在西方国家将越来越多原本由政府提供的服务(比如驾照发放)转为私有化的同时,我们却对不负责的领域收税大感兴趣。当年书上写的“取之于民、用之于民”不知作何解释。
而最关键的一点是:怎么执行?做出无法执行的指示,未免贻笑大方。当年防沉迷至少还有执行的可能性,制定者还算下过一番苦心 - 即便如此,实际执行时也是风声大,雨点小,而这个完全在监管体系之外的交易,又如何执行呢?
淘宝提供了交易的服务(除了支付,还有对纠纷的相关仲裁),还没收费。而政府没提供服务,却先收费。从商业社会的角度来看,真是够诡秘。
最后,我并不反对国家对虚拟交易收税。但是应该建立在完善相关的法律,保护合法的交易者的基础上。在这个保障和监管的过程中,税务将有足够过的机会收取合理的费用。否则那真是雷动于九天之上了。
新闻出处:news.sina.com.cn/c/2008-10-30/033416552569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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